|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0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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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公司搬迁收益处置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股本总数307,069,2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四、通过关于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亿元担保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担保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担保的议案。 上述三项授权的有效期限均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九、通过拟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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