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8日 21: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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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公司2008年度及2009年度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及相关科目更正事项。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的决议。 五、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255891069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0.40元(含税)。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七、通过关于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决议。 八、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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