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10: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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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五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总股本3,532,868,386股,每股派人民币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三、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中国及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同意对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债券期限和品种作出调整,经调整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品种设定为五年期和七年期品种,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50亿元和45亿元,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95亿元。由于本次公司债发行尚未完成,同意将批准发行公司债券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年至2012年6月5日止。 五、同意公司为其有关全资附属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35,500万元。 截至此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4.84亿元,公司附属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 六、通过公司《关于董、监事及高管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七、通过公司有关人事变动的议案:其中,提名章明静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开发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廖丹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配售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十、同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通知将另行刊登。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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