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 21: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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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已于2011年1月5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11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1年1月6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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