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10: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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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新能源)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8.20元/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其中东方新能源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9.80%。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收购东方新能源持有的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3,032万元,公司持股31%,下称:白音华)30%的股权,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4亿元,最终作价将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确定。白音华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事项均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六、同意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股东大会。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确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七、通过关于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转让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公司购买白音华30%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4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七至九项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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