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5日 06: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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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按相关规定调整发行底价并据此修订原非公开发行预案。调整后,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9.1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60元/股。 二、通过关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与公司重新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9:30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审议以上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48”;投票简称为“保利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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