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5日 06: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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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四、通过改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股东孙公司宁波象山维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权(占注册资本的40%)进行公开转让的议案,以评估并经核准后的价格作为转让依据。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行使决策权的议案:用于土地投标或竞买事项的总额不超过80亿元。 九、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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