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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2011年董、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4,495,3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8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增发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20%的H股的议案,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通过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及境内核数师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通过将A股增发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201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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