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2日 08: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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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39,6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为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及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出售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方案。 六、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通过关于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具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股东袁志敏、熊海涛控制的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通过网上和网下申购的股份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的10%。本次发行方案将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八、通过关于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本次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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