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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现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川投转债或可转债)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共发行21亿元川投转债,按面值100元人民币/张发行,共计2,100万张。 本次发行的川投转债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日和网上、网下申购日均为2011年3月21日。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250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原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674”,配售简称为“川投配债”。 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代码为“733674”,申购简称为“川投发债”。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5,000万元(105万手)。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5,000万元(50万张),超过5,000万元(50万张)的必须是500万元(5万张)的整数倍。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上限为105,000万元(1,050万张)。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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