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4日 21: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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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物业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5亿元人民币(股东三方拟首期出资注册资本的5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出资1.2亿元,持有新公司8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拟向关联方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网板科技)提供借款1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网板科技的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同时向其提供条件相等的借款。网板科技承诺以旧厂区土地拆迁补偿款优先偿还该项借款。截至本次交易为止,公司已累计向网板科技提供借款5325万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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