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0日 22: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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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债务担保的议案,互担保的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互担保(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10年9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48亿元人民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股东分别担保人民币7.3亿元、9.18亿元,未有逾期担保;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7.31亿元人民币。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其持股50%的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电子)提供1425万元人民币借款支持的议案,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南京电子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同时向其提供条件相等的借款;南京电子承诺用厂房搬迁后的土地出让收益偿还借款。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0月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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