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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8,467,581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派0.6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1年度融资计划》:2011年度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125亿元,其中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四、通过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同意将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9,735,274元人民币)的8000万股股权全部转让给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资格的股东,本次转让标的股权的价格区间为2.2-2.5元/股,全部转让价款在17,600-20,000万元之间;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与意向投资者谈判转让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1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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