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1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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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六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1.10元(含税),不送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以不超过公司经审计2010年度财务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申报发行额度。 五、通过关于公司代建南宁大板一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1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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