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7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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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就双方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某些产品、原燃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运输、委托加工服务等签订协议,年度合同的有效期均为1年。预计2011年度,凌钢集团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金额为34.6亿元、公司向凌钢集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金额约为4.3亿元;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供应冶金焦炭10万吨;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供应铁精矿33万吨,赤峰虞山矿业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铁精矿2万吨,均按同期市场价定价。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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