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7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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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80400.2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四、通过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签订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三个采区完成盈利预测情况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将中国光大银行(公司持有其713.9万股限售股)股权分类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中型材机组改造的议案:公司决定自筹资金1亿元对中型棒材轧钢生产线进行改造,项目建设期为7个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1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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