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4日 22: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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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江西省201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0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原所得税执行25%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已报税务机关备案同意。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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