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8日 20: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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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源发展)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下称:建行)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处置方案。截止目前,华源发展向建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表外欠息6598.87万元。2010年8月30日,法院裁定华源发展破产重整,2010年11月29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建行在破产重整中未受清偿的债权有权向公司进行追索。 公司经与建行协商后同意,在公司一次性归还本金1亿元的前提下,免除公司对借款人项下贷款表外欠息的保证责任;解除公司房产、土地对借款人项下贷款表外欠息的抵押担保责任;并将建行在华源发展破产重整中受偿的相关权益(包含股票、补充分配给由第三方上市公司担保的华源发展债务的股票、现金等)转让给公司;上述权益的转让、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权益转让、过户等手续由公司办理,建行予以必要的配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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