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上工B股”公布有关战略合作进展情况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16日 21: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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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捷股份)于2010年3月25日签订《关于缝纫机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下称:《合作框架协议》)后,双方就该协议有关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及补充,并于2010年7月16日就战略合作相关事项签署了如下协议: 一、《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1、关于转让德国杜克普?阿德勒股份公司(下称:DA公司)的股权:双方同意在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 DA公司评估的基础上,由中捷股份全资子公司中捷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拟以128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1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工(欧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DA公司约43%的股权资产。 2、关于转让GC5550型高速平缝机机壳底板加工线(下称:底板加工线):作为本次战略合作的一部分,中捷股份将购买公司的高速平缝机加工设备,以对该设备的评估价格为参考,拟以人民币2200万元收购公司的底板加工线。 3、关于成立合资制造公司:双方约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双方与 DA公司分别以现金和资产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杜克普爱华制造(吴江)有限公司(下称:吴江公司),注册资本约5000万元;吴江公司初期可租用中捷股份全资子公司中屹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屹公司)在吴江的部分厂房,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房租平均价;双方同意,将不再实施以公司所持上工蝴蝶缝纫机有限公司(下称:上工蝴蝶)约40%股权和相关资产经评估后作价向中屹公司增资的方案, 同意在《合作框架协议》中所述合作程序中删除所有有关上工蝴蝶的工作要求,但《合作框架协议》中所述对公司参股中屹公司后的关于股权转让和亏损限制条件以及经营架构等也同样适用于吴江公司。 4、关于部分“DA”和“上工”产品的合作生产:公司或其子公司计划将部分“DA”和“上工”产品委托中捷股份或其子公司进行生产,中捷股份同意接受按公司要求组织的定牌生产,并在确保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前提下协商确定销售价格。 5、关于中捷股份参股合资销售公司:双方约定,中捷股份参股杜克普爱华(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目前股东为公司、DA公司、其他第三方)。 二、《设备买卖合同》:公司向中屹公司出售高速平缝机机壳底板加工线设备以及附件[包含34台(套)以及刃具155种5348件和设备备件373项],总价为人民币2200万元,并就付款方式作出有关约定。 三、《DA股份买卖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已达成了关于公司向中捷股份出售和转让DA 3526000股股份的意向(该交易最迟于2010年8月31日完成),现约定出售和转让DA 股份的对价为1280万欧元,并就交易完成后的相关事宜作出有关约定和承诺。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上述 DA公司股份转让及公司设备出售事项,并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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