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8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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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召开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安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雨润公司;已竞得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2010G029H09地块的使用权)关于投资建设淮安雨润中央新天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的议案:投资总概算约为人民币47亿元(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已竞得徐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2007-34号地块的使用权)关于投资建设徐州中央国际广场项目的议案:投资总概算约为人民币44亿元(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成功竞得泗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的“2010E9”地块)经营层,编制泗阳雨润中央新天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积极有效地推动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四、授权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同意向其增资5000万元,现增资资金已到位)经营层,编制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项目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积极有效地推动该项目的建设进度。 五、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六、同意公司为雨润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5,751万元。 七、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2月19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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