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26日 0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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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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