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7日 22: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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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与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下称:补充协议二),对上述各方于2010年12月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补偿期限等事宜进行相关修改;并根据补充协议二修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申报文件。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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