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7日 23: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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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召开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与荀建华、陈龙海签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将《重组框架协议》第16.3.2条约定的期限修改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如第16.1款规定的条件未能全部成就,除非各方同意延长,则本协议终止”。 三、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与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常州博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利润补偿协议》下的补偿方式作出有关调整;并根据该补充协议修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申报文件。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4日14:00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和13:00-15:00,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37”;投票简称为“海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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