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6日 21: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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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就参与天府新区双流仁宝项目园区交通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及移交。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8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87亿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征地拆迁费约3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与双流县交通局(双流县人民政府特别授权其行使与该项目有关的民事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下称:交通局)签订《投资协议书》同时,签订《投资拆迁合同》和《投资建设合同》(草签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交通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投资建设合同》,草签合同项下约定的公司相关权利义务转让给该项目公司。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全部建设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为止。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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