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 22: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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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可接受注册的最高额度范围内,于公司有关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注册不超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合并审计后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下同)40%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并同意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已通过上述协会注册的20亿元短期融资券在其注册有效期内继续发行。 二、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高于在贷款申请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合并审计后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流动资金贷款。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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