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3日 1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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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12月31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各区县财政关于2010年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补助资金2.56亿元,根据相关会计制度,预计增加2010年利润总额510万元。此前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级财政专项用于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补贴资金5.46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市级和区县两级财政补贴的款项入账后,公司将此笔款项记入“递延收益”科目,按高清交互机顶盒使用寿命5年进行摊销,预计累计增加2010年利润总额7300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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