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 20: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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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电力部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提出调整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租用电力电缆隧道管线杆线等资源的收费标准。经公司与电力部门洽商,签署了使用电力部门电力杆沟等资源的租赁和维护协议。该协议明确租赁和维护的收费标准,具体金额由双方核定实际搭挂的线缆长度后确认,预计公司约减少2010年度利润总额2000万元。此协议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三年,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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