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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展期),期限均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向农业银行北新泾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新增),期限1年。担保单位均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展期),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三、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梅林(荣成)食品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分别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7,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为续保),为参股公司湖北梅林正广和实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4,500万元为续保,1,500万元为新增);期限均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000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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