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 21: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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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红星美凯龙)签订《转让天津市华运商贸物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运商贸)股权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事宜:关于转让华运商贸股权事宜,鉴于自双方确认股权转让价格之日至红星美凯龙实际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之日(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31日)华运商贸股价已增值,经协商,双方就有关华运商贸股权增值补偿未尽事宜拟签订补充协议,红星美凯龙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增值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00万元,即2010年12月2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补充协议与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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