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 07:05 |
作者: |
|
| |
根据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竞价方式竞得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南纸)持有的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闽环)100%股权,并签订了《股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32.63万元。同时,公司承诺承接福建南纸为转让标的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流贷3000万元,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担保责任);交易双方并就与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等事宜作出有关约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