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7日 19: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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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公司)与新银麦啤酒(香港)有限公司及华祺有限公司(下合称: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香港公司受让出让方分别持有的山东新银麦啤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6万美元,拥有中国驰名商标“银麦”品牌,截止2010年10月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4657万元,简称:新银麦)75%、25%的股权,考虑了新银麦的经营状况,根据对未来的经营估计,建立估值模型,协商确定上述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人民币1404000000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等值于人民币469000000元的港币,合计人民币187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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