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1日 22: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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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10年11月29日、30日和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经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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