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21:04 |
作者: |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召开七届五十三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衡阳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768万元,下称:衡阳华丰)全部51%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肖赛英,交易双方已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以衡阳华丰截止201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31502480.29元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00万元。 三、同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推举,余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