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6日 08: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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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拟按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经评估后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对外挂牌转让五处房产的议案,该五处房产分别为:莆田建福大厦(占地面积4223.97平方米,建筑面积8635.92平方米,现资产账面净值约为1570万元)及配套资产(该大厦内公司拥有权益90%的子公司莆田建福大厦有限公司所属的部分配套设施资产将随大厦房产一并转让)、莆田市融辉花园九套住宅(房产建筑面积共1208.76平方米,柴间建筑面积共159.26平方米;资产账面净值约为67万元)、厦门奔马新村四套住宅(总建筑面积共442.7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3.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1995年8月18日起至2065年8月17日;截至2010年7月底房产帐面净值为1734609.04元)、福州梁厝路65号3#楼1002单元(房屋类型为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3.57平方米;截至2010年7月底房产帐面净值为516663.81元)、南昌西湖区抚生路19号万福园13栋1单元101号(房屋类型为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12.41平方米;截至2010年7月底房产帐面净值为314629.97元)。 三、同意公司继续租赁福建省三达水泥粉磨厂(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子公司)资产事宜:本次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经协商,拟定租赁费为540万元/年(同上轮租赁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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