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0日 22: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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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850万股(含2385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3.06元/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煤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收购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向山煤集团收购相关被兼并整合煤矿资产及太行海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亿元)100%股权(下合称:目标资产),交易价格将以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或经双方协商一致选定的其它时间点)为依据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资产转让价款,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途径予以解决。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同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述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择机公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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