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9日 2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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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处置武夷路174号地块(产权厂房:建筑总面积68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851平方米;使用权洋房:建筑面积637.47平方米)和昭化路54号地块(产权厂房,建筑总面积91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258平方米):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拟对公司拥有的上述两地块(土地用途及房屋类型均为工业)实施收购,双方就该等事宜签署了相关协议。依据上述两地块的评估值(分别为6769万元、5505万元)总价12274万元,确定交易价格为12280万元。 三、同意公司拟收购日本友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0万美元,其中公司持股50%;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4365.82万元,下称:元一公司)50%股份,收购价拟不高于评估值。 四、同意元一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元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万美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226.5万元)全部7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产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拟不低于评估值。 五、同意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飞乐联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6.4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461.11万元)100%股权、上海飞乐天和电容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23万元,截至2010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157.42万元)全部30%股权在产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均拟不低于评估值。 六、同意公司控股企业上海飞乐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上海飞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90万元)全部17.5%股权在产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拟不低于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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