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7日 07: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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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关于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材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下称:工商银行)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因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源股份)向工商银行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华源股份提供反担保)出现逾期,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付工商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53983626.75元,利息22340461.76元,合计76324088.51元。此案已经浦东法院受理,并将于2010年8月25日开庭审理。 公司对华源股份担保已计提了7208万元的预计担保损失,本次诉讼有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76324088.51元。公司目前正积极采取措施与有关方面协商,以妥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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