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 19:4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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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召开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32元/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其中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48.81%(即集团公司现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与集团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在取得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会议通知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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