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6日 19:26 |
作者: |
|
|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与济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和集团)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双方拟建立以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或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共1757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共139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通过关于增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463万元,公司持股40%,公司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持股60%,下称:新湖控股]的议案:公司拟与新湖集团同比例参与新湖控股配股增资,其中公司增资98214.8万元。增资完成后,新湖控股的注册资本增加到36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23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