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 19:4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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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本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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