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1日 21: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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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哈尔滨美达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达商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20号的秋林商厦-2层-7层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0553.17平方米)建筑物租赁给美达商业,并同意美达商业所租房屋作为经营商场使用,其范围以美达商业营业执照为准;租赁期3年(自2010年7月15日起至2013年7月14日止);合同有效年度租金为第一年3000万元人民币,逐年递增租金,即:2010年7月15日至2011年7月14日租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2011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14日租金为3300万元人民币,2012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4日租金为36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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