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8日 22: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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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8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越法执字第4442-1、4443-1号]、上证股转确字[2010]第300号,将许志榕持有的公司10915341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4%)划转至受让人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辽源大成)名下。 司法划转后,辽源大成持有公司10915341股限售流通股。公司将督促辽源大成尽快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切实履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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