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3日 21: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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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收到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须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业绩承诺股份总数75853411股的52.704%,应付公司总金额为27764.20万元,下称:华信泰]及余蒂妮、李晓明《关于履行公司股改业绩承诺义务的承诺函》: 华信泰拟将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并拟办理融资,特就代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履行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补充承诺如下:在华信泰完成股份质押并取得融资借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华信泰以现金向公司先期支付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款项3000万元。 余蒂妮及李晓明承诺:如华信泰未能按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余蒂妮及李晓明将在上述承诺期限内代华信泰向公司支付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款项3000万元。如未按期履行,余蒂妮及李晓明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理。 公司将督促华信泰尽快提交履行其应付股改业绩承诺方案并提交公司决策程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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