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3日 22: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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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根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东二法执字第3004、3192-3194号]、上证股转确字[2010]第291号,将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持有的公司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划转至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信泰)名下。 司法划转后,华信泰、勋达投资分别持有公司39978070股、12300000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1.003%、6.462%,公司控股股东由勋达投资变更为华信泰。 根据华信泰曾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信泰实际控制人为余蒂妮。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麦校勋变更为余蒂妮。 华信泰并就代勋达投资履行上述划转股份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作出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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