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公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31日 21: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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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及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田心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仅用于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产品扩能等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国金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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