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4日 20: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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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辰商业发展分公司(下称:商业分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分别与公司持股36%的合营公司北京北辰嘉权时代名门商业有限公司(下称:时代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 公司将其所有的北辰时代大厦裙楼1-5层场地及其一切附属设施(建筑面积为17269.42平方米)租赁给时代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26日止,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租金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以5元/建筑平方米/天计算;自2012年1月1日起租金以6元/建筑平方米/天计算,以后每两年调整一次,幅度为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调10%;自2019年12月31日后,2020年1月1日起,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在上一期租金的基础上增长10%。 商业分公司将其所有的北辰时代大厦地下一层办公区(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租赁给时代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4年9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4元/建筑平方米/天(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为79300元/月(计算固定租金的每月均按30.5日计算)。 上述两项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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