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30日 07: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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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56965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0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通过关于2010年度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3亿元人民币担保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2010年度计划向控股90%的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天富经贸)追加提供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及信用证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的议案,加前次计划向其提供担保2亿元(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0年共计划向天富经贸提供担保3亿元。有关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订,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380万元,其中为天富经贸提供担保20880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27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九、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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