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6日 22: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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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对本次提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对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天富经贸)等三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4亿元担保的议案。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7580万元,其中为天富经贸提供担保20080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7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二、董事会未通过关于2010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通过该项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总计21.7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期限一年。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长期借款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拟以原值1792493676.83元,净值1421197599.91元的机器设备用于贷款抵押。 六、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拟质押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七、通过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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