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19: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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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融资人民币215亿元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8300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人民币0.02元(含税)。 七、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下称:北车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4亿元,北车集团将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贷款年固定利率为3.33%,贷款期限为一年。 九、通过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在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有关综合授信合同(协议项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50亿元、50亿元)有效期内(有效期分别至2011年4月、5月),为公司下属22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授信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通过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两期发行,每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发行利率为2.73%-2.8%。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0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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