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9日 22: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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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业集团)转发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省政府决定,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弘业集团重组。具体重组方案须报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实施。 本次重组是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国有资产合并重组,重组后的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其股票于2010年4月20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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